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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17 点击:27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厦府办(201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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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海峡两岸工业设计产业交流合作,促进提升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厦门市人民政府与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决定共同举办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7

                  

 

(此件为主动公开)

 

 

 

附件

 

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

二、活动内容:

(一)2013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评选

(二)2013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颁奖

(三)2013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获参赛作品展示

(四)2013海峡工业设计论坛或主题研讨会

三、活动主题

设计让生活更美好。主要是运用新概念、新技术、新材料,设计有效、舒适、便捷、环保的新产品,提高生活品质;促进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

四、活动时间

2013410

五、活动地点

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台湾创意设计中心

(二)承办单位: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三)协办单位: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厦门体育用品协会、厦门市卫厨协会、厦门市电子信息产业商会、厦门市眼镜协会、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七、赛制安排 

本次大奖赛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由专家进行网络评审,获选产品、作品将在文博会上公开展示并进行终评。征集和评审分为产品设计和概念设计两类。

八、奖项设置及评选

(一)奖项名称:2013海峡工业设计奖

(二)奖项类别

1产品设计类:设特别奖1名,奖金10万元;金奖5名,奖金5万元;银奖10名,奖金2万元。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2概念设计类:设特别奖1名,奖金3万元;金奖3名,奖金2万元;银奖5名,奖金1万元。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3、获得终评展示资格的产品、作品颁发入围证书。

4、项目扶持:设计与产业对接成功的项目正式签约后,由主办方和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三)奖项评选

    1、创新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带来新的产业机会。

2、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3、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中注重节能、环保。

 4、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带来产业升级的重点推荐。

九、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海峡两岸专业设计机构、制造企业、高等院校、个人设计师。

(二)参赛范围

电子信息、家居用品、运动休闲用品3类的产品及设计。

(三)参赛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2、 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3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

4、 申报产品设计类的产品必须是201271后上市的新产品。申报概念作品类的作品必须以解决相关产业发展需求为主,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十、活动安排

(一)下发通知及新闻发布会。主办单位将于20134月中旬下发通知及举办新闻发布会。

(二)受理申报时间。20134月至7月,申报单位须登陆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网站(网址:http://2013hx.xida.org.cn),下载《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申报书》,填写好后将电子版报送至评审委员会(电子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731

 (三)组织审核评审委员会将于8月上旬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

 (四)材料申报。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3815前报送评审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湖光路66号鑫诚大厦7

联系人:张路芳、杜伟玉

联系电话:50562715055121

(五)初评。评审委员会将于20139月上旬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初评结果于9月中旬通过2013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官方网站公布。

(六)终评展示。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必须于20131015日前将产品实物、作品模型运至厦门。终评展示以“第六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交易会”为平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期间对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实物进行终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七)终评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建议名单复核后确定获奖名单。

 (八)颁奖。组委会在终评展示闭幕当天举办颁奖活动,对获奖产品(作品)颁奖同时进行项目对接签约仪式。

(九)海峡工业设计产业论坛与或主题研讨会。具体方案另定

十一、宣传推广

(一)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期间,组织厦门主流媒体跟踪报道。海峡两岸主流媒体全程参与报道新闻发布会及颁奖典礼等主题活动,开通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官方网站和微博。

(二)主办方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布获奖产品、作品及设计者和制造商名录,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出版2013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获奖作品年鉴。

(四)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作者(参赛单位)与本地制造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

 十二、组织保障

(一)组委会

成立“2013(厦门)年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总体安排与组织管理,对活动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检查。组委会主任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和福建省经贸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大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 :林  瑜、联系电话:05925059489

E-mail

(二)评审委员会

 设立2013海峡工业设计大奖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境内外知名工业设计专家、学者、设计师、企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十三、参赛备注

(一)为保证奖项质量,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二)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有关单位:福建省经贸委;

         市委宣传部、台办, 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各协办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