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业产品的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做强做大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我局拟开展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工作,通过零(部)件生产企业申报和申报情况审核,确定向我市各龙头企业推荐的地产配套零(部)件目录,并采取行文通知和网上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推动主导产品进一步提高本地配套率、完善配套产业链。现将申报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目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我市依法设立、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生产企业。
(二)申报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应符合我市各龙头企业和主导产品的配套要求。
(三)申报企业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所生产的配套零(部)件产品质量稳定。
(四)申报企业应具备配套零(部)件生产所需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较完善加工设备、工艺流程。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二)申报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企业的纳税证明和职工社保费缴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加工设备清单。
(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相关技术文件。
(七)配套零(部)件主要用户推荐意见(新开发产品可不提供)。
上述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依自愿原则,如实填报《厦门市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上可证明填报内容的必要书面材料。申报表可登陆厦门工业经济网(www.xmjfw.gov.cn)、厦门中小在线(www.smexm.gov.cn)下载或至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行业规划处领取。
(二)各申报企业应于
(三)市经发局行业规划处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定第一批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目录。
四、其它事项
(一)第一批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目录确定后,我局将行文向各龙头企业推荐,要求其在同等质量、价格的条件下优先采用地产配套零(部)件;并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目录有效期为三年。
(三)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行业规划处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大楼8楼,联系人:上官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5061605、5397538,传真:5059486。
附件:厦门市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申报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
厦门市地产配套零(部)件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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